Browsing: 外交关系

中国对外关系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最高负责人王毅称,要善用这一“法治武器”来反制裁。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三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该法律被外界视为是中共建政以来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习近平主导的“战狼”外交。 法律规定,“对于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 分析人士认为,该法出台,意味着习近平当局以法律的形式彻底埋葬了中共当局在习近平执政前奉行的韬光养晦策略。王毅称,该法律为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王毅29日在人民日报做了进一步阐释,称中共制定“对外关系法”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王毅紧扣习近平的思路,称目前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风险挑战并存及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时期,中国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善用“法治武器”,“不断丰富和完善对外斗争法律‘工具箱’充分发挥法律作为国际秩序‘稳定器’的积极作用”。 王毅的解释明显针对美国和西方而来,他称,制定『对外关系法』是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针对外国对我国的干涉、制裁、破坏等行径,明确反制、限制性法律规定”,有利于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习近平执政以来,西方普遍的共识是,中国对内更加蔑视人权,对外不断扩张,行事作风愈来愈专断独裁。在俄乌战争爆发后,中国的暧昧态度更引起西方国家警惕。数月以来,美国和欧盟强调对华关系“去风险”,美国更是将一大批被指协助当局监控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直接、间接支援入侵乌克兰的俄罗斯的中国公司列入黑名单。 在北京与美国及西方盟友关系陷入僵局之际,中国推出此法,意图“震慑”西方国家,以法律手段强化“反制”,反对西方“遏制”,在当前背景下,尤其是对抗美国在某些敏感领域对中国实施的高科技产品禁运措施。 王毅毫不含糊地说,『对外关系法』为中国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当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问题专家莫里兹·鲁道夫分析,反制外国制裁并非中国『对外关系法』的唯一目的,“当中国以不符合国家安全利益的名义不准备实施某些国际条约时,它会拿出这部法律为捍卫其政治立场服务”。“该文本还为中国效仿美国的治外法权原则,为在境外使用中国法律铺路。” 王毅称,该法律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因此,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这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是以习近平思想去定义、试图钳制外国人政治表态的法律。 资料来源:rfi 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将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订,以习近平思想为指导、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与各国建立和发展对外关系,对外工作坚持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对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国有权采取反制和限制。有分析指,该法形同钳制所有外国人政治表态,趋近香港国安法范畴,中国将更为闭关锁国。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该法第三十四条明订,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根据缔结或参加的条约和协定、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有权采取变更或终止外交、领事关系等必要外交行动。 该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对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而第八条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在对外交往中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活动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者:对外资钳制政治态度 趋近香港国安法 美国圣托马斯大学国际研究讲座教授叶耀元29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指出:“只要跟中国建交的多数国家都遵守一中原则,跟台湾虽有私交,但不会公开承认台湾主权,此一立法影响到的不只国家层次问题,连带民营企业在中国投资,甚至去中国旅游都必须依循一中原则、依循共产党集中领导。中国透过这方式去影响所有外资在中国内部的投资、所有外资的政治态度,某种程度钳制所有外国人士,还没有到香港国安法层次,但已趋近香港国安法的范畴。” 针对此法的生成背景,叶耀元分析,美中关系陷入胶着,并未因布林肯访中改善,而俄乌战更衍生出瓦格纳兵变,中国政府一定也担心国外势力介入造成政权不稳定。虽然过去当局已透过检调、侦查系统骚扰外国人,但《对外关系法》实施对中国害处更大,未来可能更锁国,外商赴中投资和交流会减缓,甚至断裂。 官媒新华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的内容,包括总则、职权、目标、制度、保障等六章共四十五项条文,七月一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外援助坚持尊重他国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 王毅:以法律形式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 该法中还提及以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及“对外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叶耀元直指,这是党意为基础的“人律”而非法律:“它把习近平思想写在里面,变成习怎么诠释、习近平思想或习近平用什么方式去定义这些概念,完全是党意说了算,甚至还会有一些下层人士会揣测上意而过度执法。” 《人民日报》29日刊出中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毅数千字的评论,称该法“为大国外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面对严峻挑战,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完善对外斗争的法律工具。 台湾的国防安全研究院国家安全研究所所长沈明室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指出,对中国来讲,从外交国际问题进行法律战,自称法条援引依联合国宪章、国际规则等,当有国际争议事务时可依此法处理,例如公民遭国际迫害,自苏丹撤侨等以保护自己利益。 沈明室认为,关键在第九条明订“中央外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外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对外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这样明文规定了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国的对外政策。 沈明室说:“外事工作小组长习近平,副组长王毅,王毅最能代表中共外交政策。例如,秦刚见布林肯态度好,王毅扮黑脸,习近平讲原则性的话,不会讲狠话。” 学者忧该法赋予中国对外谈判筹码法源 沈明室提到,该法第三十八条明订,“国家有权准许或者拒绝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依法对外国组织在境内的活动进行管理”、“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沈明室举例:“如果有外国人、外国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它认为非法活动,就可直接驱离、逮捕或对当事国表达抗议。这些企业大概都已很清楚,中国对什么议题敏感,什么事该做不该做。只不过譬如说,两国关系正在恶劣时,中国会不会针对一些企业或组织采取强势或迫害的行动,迫使哪个国家跟它谈判,这是比较麻烦的。” 资料来源:自由亚洲电台新闻